施 工 现 场 配 电 线 路 安 全 技 术 交底 贵阳供电局2012 年10kV 及以下电网建设工程 项目(开阳)施工第三十标包 施工现场配电线路安全技术交底 1.架空供电线路必须用绝缘导线,以绝缘子支承,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或沿墙架设。电杆的板线(拉线)必须装设拉力绝缘子,拉力绝缘子距离地面不得小于2.5m 拉线的截面积不小于3×∮4 镀锌铁线。严禁供电线路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2.架设室外供电线路时,施工操作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电杆使用小车搬运时,应捆绑卡牢;人工抬运时,动作要一致,电杆不应离地过高。 (2)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3)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的1/8 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4)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5)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6)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7)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杠或倾倒。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 3.引入高层建筑内的供电线路,必须使用电缆穿钢管埋地敷设,引至各施工层的供电线路应用电缆沿管井、电缆井、电梯井架设,且每层不小于一个绝缘支承点。 4.室外供电线路的架设高度不小于 4m ,电缆线路可放宽为 3m ,但应保证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安全通过。过通车道路的架设高度不小于6m 。 5.室内供电线路的安装高度不得小于 2.5m ,并应保证人员正常活动不能触及供电线路。 6.锤击桩机的电源必须采用YZA 系列安全型橡套电缆,其专用保护接零(地)芯线必须为绿/黄双色线,电缆全长不得有驳口,外绝缘层无机械损伤。 7.一切移动式用电设备的电源电缆全长不得有驳口,外绝缘层无机械损伤。 8.凡有接驳口及外绝缘层有明显机械损伤的电缆,必须按架空规定敷设。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