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浅谈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的现实意义 [提要]针对《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关于混凝土结构验收时,增加结构实体检验的规定,论述实体检验的内容和方法,加深对结构实体检验的认识以及的意义
新的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GB50204-2002)第10章中,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的要求,增加了结构实体检验的规定
从近二年来的事实过程中,暴露出引艮多问题,受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的普遍关注.本文试图对结构实体检验这一规定的主要内容、制定背景与实施要求,作一简要的分析. 1、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规定的主要内容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关于结构实体检验的主要规定,集中在第10章和附录 D、附录 E中
其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 14条: (1)混凝土结构在于分部工程验收时,应该做结构实体检验
实体检验应该由监理单位进行见证,由施工单位具体实施
承担结构实体检验试验任务的试验室,可以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试验室或其他具备资质的检测单位(通过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认可)
(2)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主要有 2项,即结构混凝土强度和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如果合同有约定,或者出现异常情况,各方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增加其它检验内容
9 (3)对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可以利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来判断
当合同有约定时也可以采取其他方法. (4)每个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井应留置不宜少于10组至少3组试件
留置的试件所对应的构件和部位,由监理、施工单位根据其重要性共同确定. (5)留置的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试压
确定等效养护龄期的原则,是尽可能使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与标准养护28d的试件强度相等.等效养护龄期的具体确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