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南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建 设 方 案 (讨论稿) 为加强产学研合作,完善技术创新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的规范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围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市场基础调节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和综合协调,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合理布局和功能多元化,完善交易规则与制度,引导专业中介组织参与交易活动,促进知识产权公开公正有序交易,形成有效的保护和监管体系,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功能,加强政府引导和协调,促进各类知识产权成果通过市场进行转化,落实完善相关财税政策、实施有利的金融政策,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形成政府推动与市场化发展的互动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二是坚持规范发展与探索创新相结合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机构行业组织和自律机制,遵 循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 实守信 的原 则,逐 步 建立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实现 交易品 种 的标 准 2 化
(三)总体目标 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构建各级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专业中介组织广泛参与,与国际惯例接轨,布局合理、功能齐备、充满活力的多层次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二、领导机构及运作模式 为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中心高效运行,成立由省市县主管科技的领导任组长,科技、发改、工信、知识产权、教育、住建、国土、环保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机构
与中心和基地联系紧密的科技和知识产权等部门设常驻分支机构
建立“湖南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科技的副省长作为会议召集人,项目建成前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