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普 通 高 中 毕 业 生 登 记 表 县 、 市 ______________ 毕业学校 ______________ 班 级 ______________ 姓 名 ______________ 学 号 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填 2 填 表 说 明 1
本 表 必 须 用 蓝 色 水 钢 笔 或 黑 色 水 钢 笔 填 写 , 字 迹 要 清 楚 工整 , 不 得 任 意 涂 改
填 写 前 , 学 校 应 将 本 表 各 栏 项 目 向 本 人 解 释清 楚 ; 2
本 表 所 列 项 目 要 全 部 填 写 , 不 留 空 白
如 有 情 况 不 明 无 法填 写 时 , 应 写 明 “不 明 ”或 “不 详”, 并注明 原因, 如 无 该项 目情 况 应 写 “无 ”; 3
如 有 其他问题, 本 表 项 目 未能包括, 而本 人 认为需要 说明可以另纸附上; 4
“学 科成绩”栏 中“补考成绩”只填 写 “及格”、“不 及格”; 5
“家庭经济状况 及主要 经济来源”系指在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凡有 收入的均应 填 写 ; 6
“家庭成员”是指本 人 的父、母以及和本 人 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亲属,“主要 社会关系”是指与本 人 在政治上、经济上有 直接联系的社会关系; 7
“担任 社么社会工 作”, 系指学 生在高中期间在班、校 或共青团、学 生会内担任 的社会工 作
“特长”是指学 生在科技、文艺、体育等方面的特长
3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曾用名 出生年月日 籍 贯 家庭住址 何时何地加入共青团、中国共产党 介绍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家庭经济状况及主要经济来源 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受过何种奖励 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受过何处分,何时撤消 4 本 人 简 历( 自 入 小 学 起 填 写 ) 自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何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