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第 一条 为 规 范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的 投 标 人 资格 审 查 行 为 , 维 护 招 标 投 标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施 条例》、《 湖南省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办法 》 等法 律、法 规 ,制定本办法 。 第 二条 在本省行 政 区域内, 全部使用国 有资 金投 资 或国 有资 金投 资 为 主的 各类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的 投 标 人 资 格审 查 行 为 适用本办法 。 国 有资 金投 资 的 工 程 包括使用国 有资 金投 资 和 国 家融资 投资 的 工 程 。 国 有资 金(含国 家融资 资 金)为 主的 工 程 是指国 有资 金占投资 总额 50%以上, 或虽不足 50%但国 有投 资 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 工 程 。 第 三条 资 格 审 查 分为 开标 前资 格 审 查 和 开标 后资 格 审 查 。开标 前资 格 审 查 , 是指在开标 前 7—14日内对投 标 人 进行 的 资 格审 查 。开标 后资 格 审 查 , 是指在开标 后对投 标 人 进行 的 资 格 审 查 。投 标 人 是指参加投 标 的 法 人 企业或单位;合 格 投 标 人 是指满足资格 条件的 投 标 人 ;入围投 标 人 是指被招 标 人 接受参加投 标 的 合 格 — — 投标人。 第 四 条 当公开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时投标人数量仍不足 3 家时,招标人一般应当在保证满足法定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或延长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提倡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上时,可以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 9 家)时,应当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第 五 条 资格审查及其相关工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编制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可以不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并在开始发售的 3 个工作日前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二)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售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