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 头 治 超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来 源 :襄 汾 县 道 路 运 输 管 理 所 源 头 治 超 巡 查 工 作 制 度 一 、 认 真 履 行 巡 查 工 作 职 责 , 根 据 治 超 工 作 目 标 任 务做 好 源 头 治 超 工 作 , 要 对 进 站 车 辆 的 相 关 证 件 、 车 辆 是 否 有改 拼 装 现 象 和 出 站 车 辆 是 否 有 超 载 超 限 的 登 记 记 录 进 行 定期 检 查 , 对 货 运 站 ( 场 ) 经 营 者 违 规 现 象 和 放 任 超 载 超 限 车辆 出 站 的 行 为 , 依 照 治 超 工 作 有 关 规 定 实 施 处 罚
二 、 巡 查 站 队 人 员 要 根 据 管 辖 区 域 划 分 , 每 月 每 家 进 行不 得 少 于 5次 的 巡 查
巡 查 中 , 认 真 填 写 监 督 检 查 记 录 , 并及 时 下 发 企 业 和 上 报 登 记 台 帐 , 对 存 在 问 题 的 企 业 , 在 到 整改 期 限 后 , 及 时 对 整 改 落实 情况进 行 核查
三、 工 作 中 要 规 范执法行 为 , 文明执法、 礼貌待人 , 主动接受社会和 群众的 监 督
四、 要 严格执行 全省运 管 人 员 “六条禁令”、 治 超 工 作“五 不 准 ”和 治 超 执法“十 条禁令”
源 头 治 超 派 驻 人 员 管 理 制 度 一 、 派 驻 人 员 要 根 据 治 超 工 作 目 标 任 务 做 好 货 运 源头 的 治 超 工 作 , 认 真 履 行 监 管 职 责 , 确 保 超 限 超 载 车 辆 不 出场 、 不 出 矿 、 不 出 站
二、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确保24小时在岗,不得缺岗、脱岗
并在工作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