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炸药库安全教育培训 为了进一步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着实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部于2017年9月19日对所属的2个炸药库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公安部下发的《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学习,炸药库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制度,以及炸药库人员岗位职责,具体培训内容如下: 一、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 1、严格落实涉爆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
涉爆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及涉爆人员、涉爆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公安机关通过群众举报、安全检查或者案件、事故倒查,发现涉爆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一律约谈,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录在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严格涉爆单位风险评估和监督检查
对涉爆单位建立风险评估和分级预警检查机制,定期考核评估涉爆单位的安全风险因素、安全资质条件和安全管理状况,确定安全预警等级,将安全风险高的涉爆单位列为监管重点 ,加 大 专 项 督查、突 击 检查、随 机抽 查的频 次 和力 度 ,提 前 预警查处 违 法违 规 行为
对安全管理制度 不 健全、防 范 措 施 不 落实、存 在重大 安全隐患的,依法责令停 产 停 业 整顿 ;对安全资质条件不 符 合 规 定要求 或者经 整顿 仍达 不 到 安全管理要求 的,依法吊 销 许 可 证 件
2 3、严格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动态管控
爆破作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爆破作业人员任前必训、年度必训、违规必训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安全技能、岗位风险教育培训
公安机关严格爆破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定期组织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风险排查,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爆破作业人员动态管控,发现法律禁止从业情形的,注销许可证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