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1: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符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布设的烟花爆竹零售单位; 2、建立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安全责任制,销售场所应当张贴销售人员岗位责任制,并制定购销管理、事故报告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购销管理制度、储存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搬运操作规程。 3、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设专店或专柜销售、专人管理,应当根据防爆、灭火应急需要,必须配备2个(含 2个)以上 5公斤以上的水剂灭火器,并在销售场所张贴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的方式、方法。经营场所应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机动车辆装卸时必须熄火等标志),不得与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一场所经营。 5、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销售场所内,严禁吸烟、用火;不得设臵电气设施、设备(或使用防爆电器);10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6、经营销售地点符合规定要求。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 10平方米,专柜与其他商品柜台的距离不小于 2米,其周边 30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应不小于 200米的安全距离。 7、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臵张挂《烟花爆竹经营许(零售)可证》,烟花 2 爆竹零售单位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不得超出经营许可证上的规定,存放数量不得超过500公斤(产品的总重量)。产品应以堆垛或以货架存放,堆垛或货架应距内墙至少保持 0.45M,产品堆垛高度不得超过2M,货架高度不得超过1.85M,经营场所内不得住宿。 3 附件 2: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 烟 花 爆 竹 经 营(零售)许 可 证 申 请 书 □申请 □变更 单 位 名 称 经 办 人 联 系 电 话 填 写 日 期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4 填 写 说 明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变更分别填写本申请书的许可证申请表、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本申请书一式三份,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字迹要清晰、工整。 3.申请书封面的“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许可证发证机关填写,“受理编号”、“受理日期”应与受理通知书的受理编号、日期一致。 申请书的其他内容均由申请单位填写。 4.申请书中“单位名称”指申请烟花爆竹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