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足球彩票案如何适用法律--兼论重大误解合同的归责 2024 年 3 月 30 日 11 时许,王坚到常州市局前街迎春大厦体育彩票销售点购买第十期足球彩票,将已写下的 13 个号码(每组均为 2 个号)的纸张交销售点工作人员陈某,告知以复式号码一组、单式号码一组分开打票。在第一组号码未输出前,陈某说“一张一万多元的”。在第一张彩票打出来后,王坚又修改 2 个号码后,让陈某打出 2 张复式和 1 张单式彩票。当第四张单式号码彩票打完后,陈某告诉王坚一共应付 49154 元。王坚十分惊讶,当即表示自己没有那么多钱,也不可能花那么多钱买彩票,要求撤销重新打票。陈某表示不能撤销,双方发生争吵。王坚与销售点负责人当即到市体彩中心询问有关撤销事宜。市体彩中心的工作人员电话征询省体彩中心,省体彩中心的有关人员电复不可撤销。无奈,双方回到销售点。在销售点负责人一再要求下,王坚支付了 154 元,写下“欠彩票点 49000 元”欠条一张,才得以离开。王坚当日写下情况经过一份,销售点工作人员陈某和王坚的朋友作为证人署名,并于次日将此材料送到省体彩中心,要求撤销该 4 张彩票,未果。4 月 2 日,该期彩票开奖,王坚所购彩票均未得奖。销售点多次向王坚催要未果,于 2024 年 6 月向法院起诉。 这是一起因购买单复式足球彩票引起的纠纷,审理过程中,形成以下几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是一起普通的欠款纠纷。王坚自己选择彩票类型,自己下注,实际是博彩。博彩实际是属于涉幸合同,本身有较大的风险,无论中奖与否,投注人投入的资金是无法收回的,投注越大,中奖机率也越高。王坚作为完全民事行为人从事彩票交易,应该推定对单复式彩票有相应的了解。王坚与彩票销售点发生纠纷后,已支付了 154 元,同时对余款写下欠条交由彩票销售点,双方实际已构成债权债务关系,彩票销售点持王坚出具的欠条向法院起诉,其诉讼请求符合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和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坚与彩票销售点的债权债务关系是销售点利用自身优势,并利用对方对单复式足球彩票的游戏规则没有实际经验而形成了合同关系,从而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因而是显失公平的。且彩票销售点也未对游戏规则作公示,未从事彩票工作的,则不可能有较完整的理解。因此,按《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王坚可行使撤销权,撤销双方形式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三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