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流程一、标题: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流程二、业务概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三、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 第 049 号)第二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24〕第 362 号)第二十四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 15 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建立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正确、完整核算其收入或者所得。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能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应当建立总账及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其他账簿四、办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 15 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六、应提供资料: 1.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2.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 3.《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九、办事程序: 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资 料名 称备 注1.财务、会计制度2.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3.折旧方法4.成本核算方法5.会计核算软件6.会计报表纳税人:经办人: 负责人: 纳税人(签章)报告日期: 年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