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施工安全交底一、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一)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要求:1. 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2. 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3. 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4. 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5. 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6. 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量小安全距离输电导线电压 1120-6220(kv)以下-15400-110允许沿输电导 1.3456 线垂直 5方向最近距离m)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 11246方向最近距离.5(m)7. 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2)信号不清;(3)吊装物下方有人;(4)吊装物上站人;(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6)斜拉斜牵物;(7)散物捆扎不牢;(8)零碎物无容器;(9)吊装物质量不明;(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8. 作业时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听从统一指挥。9. 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经试吊无误后方可起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 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11.需自制吊运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1)荷载(包括自重)不得超过 5000 千克;(2)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3)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4)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确认合格;(5)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井由主管部门纳入管理范畴,定期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6)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二)基本安全操作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