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津黑马行云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管理,法律规范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务负责人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财务监督,保证公司各项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运作,依据《会计法》、《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负责公司财务会计相关管理工作,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仔细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财务负责人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领薪。 第六条 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和条件如下: (一)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较强的领导组织能力; (二)具有 5 年以上大中型企业全面财务管理工作经验; -(三)具有较强的经济分析、财务分析、财务计划和管理、外汇管理和资本运营能力,熟练掌握企业会计准则、税务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四)具备较强的业务敏感性和良好的推断决策能力、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或会计机构负责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曾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曾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担任财务负责人或会计机构负责人的。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 财务负责人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提出财务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分析和建议,报告公司的经济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参加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的制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企业并购、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的讨论、审议,协助管理层做出决策并负责财 务资源调配; (三)组织编制公司年度预算、决算方案,拟订利润分配方案或亏损弥补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