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社[2024]306 号 2010-12-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卫生局: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进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法律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 8 号)和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特点,我们修订了《医院财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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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医 院 财 务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进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法律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 8 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 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 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五条 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