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阆中市思依镇小学师生道路交通安全与车辆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学校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园区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阆中市教育系统师生道路交通安全与车辆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学校根据规章自主管理,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加各负其责的方针”,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交通安全管理第一条 校长是师生道路交通安全与学校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员工交通安全负有计划实施、组织管理、检查整改、应急应对的领导责任,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分管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班主任是班级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级交通安全管理
具体负责本班路队制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放学时负责整队、集合,路长、旗手由班主任确定,报学校备案
学校把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纳入日常行政工作,形成学校、年级、班级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条 严格执行学生上放学路队制,建立路队信息反馈制度
全校分为东路(思依六房坪方向)、西路(供电所方向)、北路(自强水库至场镇方向),每路由旗手引路,路长负责
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期和洪涝汛期,学校都必须安排专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做好相应记录
第三条 严禁组织师生在有机动车行驶的道路上跑步、做操或开展其他集体活动
第四条 加大对骑车学生的监督管理力度上、放学时严禁 12 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
从严教育师生不驾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证照不全的车辆
第五条 组织学生从事校外活动,师生必须使用相同的交通工具,且出行前由值周领导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在活动过程中,班主任、值周老师要全程监督管理
第六条 加强管理,优化交通环境
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完善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在校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