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车辆质押借款合同(自然人间)本合同由以下两方于 2024 年【 】月【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出借人(质押权人): (以下称“甲方”)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借款人(出质人): (以下称“乙方”)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乙方以自己名下合法所有的机动车:牌照号为: 车架号为: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车辆型号为: 发动机号为: 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本合同签订时,交付甲方)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认可现在该车辆的评估价值:¥【 】(人民币:大写【 】元整)
质押机动车已行驶里程数为:【 】公里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 】(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四条 借款用途:【 】
第五条 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
第六条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还款方式:乙方先将一次性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八条 保证条款: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根据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甲方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机动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
包含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
第九条 乙方保证: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甲方处分,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一)乙方是合法的独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