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为了留住诸如店长等方面的核心人才,连锁企业实施并完善激励机制显得尤为关键,而股权激励是其中一种非常适宜的激励机制,我们结合多年股改的咨询经验,在此推举给大家,并与其它几种与股权相关的激励机制做比较分析,以供大家参考
大体上,我们把连锁门店的激励机制,概况为四种方式,分别是承包激励法、超额分红激励法、股权激励法、合资合作法,这 4 种激励方法内部存在逐层递进的关系(如下图),我们将分别从优劣特性、长短期导向、收益与风险共同承担程度、实施的难易程度和标杆效应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承包激励法承包激励法以承包为理念的激励方案,一定程度上类似于短期加盟,其激励原理是门店员工承包门店,公司可以收取销售额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或者是固定金额的管理费,财务由公司统一管理,可以根据季度和年度进行结算
这种方法一定程度上类似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承包激励法被认为是保持连锁门店原有所有权的前提下改善连锁企业经营的“权益之策”,它既没有使激励对象获得原有企业的所有权,同时维持了原有的利益格局,又能在一定的期限内通过承包合同划清企业与个人的收益分配关系,使激励对象有一定的经营决策权,从而能激发激励对象的活力,有限达到某种激励目的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送)伟(资)信(料) L J K 九玖 58 《单海洋股权激励操作路径》电子书但是无论是固定比例承包法还是固定金额承包法都存在其固有的弊端,承包激励法的缺点在于:(1)易于产生激励对象行为相对的短期化,承包者很难有较长期的安排,承包者(激励对象)有可能以牺牲企业资源为代价换取短期利益的最大化;(2)易造成承包者(激励对象)与非激励对象收入分配上的矛盾,也就是所谓的“负盈不负亏”所产引起的不良情绪,实际上承包激励法,并没有形成切实有效的企业与激励对象间的“命运共同体”;在承包者(激励对象)对象选择方面也缺乏科学谨慎考核机制
二、超额激励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