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SN/T 1649-2024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中甲醛的限量要求国家限家甲醛含量对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限定指标及主要内容(㎎/㎏)≤瑞士等20 国2005 年 1 月 1 日国际纺织生态学讨论与检测协会(又称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发布 Oeko-Tex Standard 100-2024按产品最终用途分四类,其中:婴幼儿用品(Ⅰ类):不可检出直接接触皮肤用品(Ⅱ类):75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Ⅲ类):300装饰材料(Ⅳ类):300法国官方公报 97/0141/F 规定36 个月以下婴幼儿用品:20直接接触皮肤用品:200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400欧盟欧盟生态纺织品标签(Eco-labelling)婴幼儿纺织品、内衣及床上用品:30外衣:200窗帘、家具纺织品、地毯:300日本日本商业与工业部根据日本第 112 号法令(1973)《关于日用品中有害物质含量法规》与皮肤直接接触的服装:75与皮肤直接接触较少的服装:300外衣:10002 岁以下婴幼儿服装:20日本厚生省 34 号令(1974)《关于日用品中有害物质含量法规的实施规则》婴儿用品:吸光度 A-A0:0
05 以下(相当于 20其它产品:75日本纺织检查协会标准2 岁以内婴幼儿 A1,值:0
05 以下(相当于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5-20)内衣:75 以下男女衬衫:300 以下男女便裤及裙子:1000 以下芬兰1998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的纺织品中甲醛限量法令(210/1998)2 岁以下婴儿使用的产品:30在通常使用中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100在通常使用中不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300挪威环境部有关纺织品中化学物质的法规在通常使用中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100在通常使用中不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300德国1993 年 10 月 20 日发布危险品法附录3 第 9 款规定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中游离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