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甲方:乙方:深圳泛华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咨询分公司甲乙双方就共同合作开展为第三方客户提供融资借款业务,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双方合作的范围:第一阶段:乙方借用甲方的资信平台,推广乙方融资贷款类产品。具体产品细则说明见附件。第二阶段:双方针对乙方享有抵押权的资产进行深度合作,具体操作视前一阶段工作进程另行商定。第二条 双方合作的概述:甲方与乙方之间本协议项下的合作是一种基于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合作模式。除此,并不存在其他需由甲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可能导致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任何法律关系。即:甲方根据乙方的授权和程序法律规范,利用自身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和资讯,为乙方推举潜在的有资金需求的客户;同时根据乙方的要求,为申请贷款的客户提供贷款咨询服务,收集整理相关贷款客户的基础资料信息,报乙方审核合格后,居间促成乙方与潜在借款人之间签订借款合同,乙方按借款合同约定为甲方所推举之客户提供贷款。第三条 双方合作的具体约定:1、甲方受托推举之客户的放款额度、息费成本、还款方式以及周期等相关涉及客户利益的约定均按借贷双方认可的产品细则相应确定各自权利义务。2、经甲方初步审查,在约谈意向客户确定后,向乙方提供客户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经乙方审核确认合格后安排风控部门下户尽调,甲方移交客户资料(客户联系方式、身份信息、申请表)给乙方进入业务办理阶段,并且原则上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乙方保证在 3-5 天内完成对甲方客户的放款,同时每天由乙方告知甲方批复进度。甲方对借款客户的相关借款所需提交的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不动产权属状况、个人征信等资料仅仅只是形式审查,不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甲方保证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不参加和鼓舞客户提供虚假资料,甲方的咨询服务和居间中介也不构成对借贷双方任何一方的担保。3、甲方提供的咨询中介服务为有偿服务,有偿服务包含费用和佣金酬劳,其中费用包含在甲方促成的每一笔借贷业务中,在甲方移交给乙方的交接单中每一笔明确注明(每份交接单由乙方盖章双方存档以便核对),由乙方在放款前代为收取并在 2 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佣金酬劳是乙方根据每笔放贷额度的 0.5%向甲方支付,并在放款后 2 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利用自身平台竭力推介乙方金融产品和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