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金融服务委托协议书委托方:受托方: 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人特别授权委托受托人办理以下金融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金融服务委托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办理金融服务的范围: 1、受托代为办理贷款、项目融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融资、金融租赁和金融票据融资、财宝管理、资本运作等一站式金融服务; 2、受托代为办理小贷业务、融资担保业务、典当行业务、商业保理业务、融资租赁业务、投资理财业务、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私募基金投资业务、信托基金投资业务等; 3、受托代为办理投资咨询、证券交易代理、期货交易代理、企业购并重组; 4、受托代为办理金融票据交易、金融票据贴现、金融票据转贴; 5、受托代为办理金融票据咨询服务、金融票据信息咨询服务、金融票据信息数据处理服务、金融信息咨询服务、金融信息数据处理服务和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6、接受金融机构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
二、转委托权的约定: 受托人在办理金融服务期限内无转委托权
三、委托人的义务: 1、在委托办理金融服务的期限内,委托人应当全力配合受托人的工作; 2、委托人应当根据受托人的要求,及时提交受托人办理受托金融服务所需要的全部资料、信息、资金、权益、票据、资产等; 3、委托人承诺并保证提交给受托人的全部资料、信息、资金、权益、票据、资产等来源真实、合法、有效,权利归属无瑕疵,未被有关司法机关查封、冻结和扣押
四、受托人的义务: 1、受托人在受托期限内,应当及时高效的办理受托的金融服务业务; 2、在办理受托金融服务业务过程中,应当及时与委托人沟通、协商和处理受托金融服务业务出现的有关问题; 3、及时向委托人反馈受托金融服务业务的办理情况和结果
五、特别事项的约定: 1、委托人在向受托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应当向受托人质押金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