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桩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工程名称:安六期 07-1 地块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滨湖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总包单位:安徽天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宿迁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桩基施工合同甲方:安徽天润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宿迁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通过友好协商,就凤台凤凰湖采煤沉陷安置区 07-1 地块桩基项目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一.工程名称:凤台凤凰湖采煤沉陷安置区 07-1 地块桩基工程
二.工程地点:凤台凤凰湖新区十里沟
三.承包范围:钻孔灌注桩四.分包方式:本合同采纳综合固定单价承包
合同签订后单价不再调整
综合单价为直径 600 的钻孔灌注桩 960 元/立方米(桩身混凝土 C35 的为 970元/方)
工作内容包括孔口护筒埋设,钻机就位,制备泥浆,造孔,出渣,清孔,孔位转移,记录;钢筋笼制作安装并校中;装拆导管及漏斗,灌注混凝土,泥浆外运等为完成本项工程相关的工作内容(场地处理、土方除外)
上述综合固定单价包括完成施工图纸钻孔灌注桩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工程直接费(人工费,设备费,消耗性材料费),间接费,乙方自有人员保险费等除税金之外的所有费用
五.材料,机械,水电,人员,设备及进度1
材料:由乙方自行洽谈采购(商混、钢筋由总包单位供应) 2
机械:乙方应配备性能完好,能满足施工要求的钻机及配合施工的挖掘机、吊车设备
水电:甲方提供施工用电的一级配电箱,一级配电箱以外的支线部分由乙方自行考虑
施工用水由乙方自己解决
人员和进度:乙方应配备齐满足施工要求的钻机、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全部桩基施工要求从正式开工之日起 6 0 天 内完工
施工顺序为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