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 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 包 人 ( 全 称 ) : 浙 江 龙 之 现 代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 程 名 称 : 宁 波 东 海 银 行 科 技 部 办 公 用 房 装 修 工 程 工程地点: 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 100 号华商大厦 8 楼 工 程 内 容 : 室 内 装 饰 、 电 气 、 给 排 水 等 工程面积: 1080 平方米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 包 范 围 : 装 饰 装 修 、 电 气 、 给 排 水 工 程 工 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20 日 竣工日期: 2024 年 1 月 20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捌拾柒万柒仟零贰元整(人民币) ¥: 877002
00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6
标准、法律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工程量清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