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铺面租赁合同出租人: 身份证号:承租人: 身份证号: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桂阳商业步行街店面租赁事项签订如下合同:一、店面位置:租赁店面位于桂阳商业步行街第 栋 号,套内建筑面积: m2
二、出租门面交付状况及装修标准1、外墙采纳面砖及局部涂料
2、内墙、天棚:998 涂料
3、地面:水泥砂浆找平
4、门:卷帘门
5、水:供水到位,独立水表,预留排水管道
6、电:独立电表、出线自理
7、有线电视、电话线管线预埋入户
三、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租金:每月 元/m2,合计月租金: 元/月,年租金: 元
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租金随周边行情价格上涨
五、租金支付办法:承租人按三个月支付租金,每三个月的前 10 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出租人出具收据,门面出租税费由承租人支付
六、物业管理:承租人在租用期内必须履行本物业管理公司郴州湘达物业桂阳商业步行街物业管理处与本物业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和共用设施、设备、共用水、电分摊费用及维修基金等其他应付费用(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按物业管理合同为准)
七、租赁门面的用途: 八、租赁门面的装修:承租人接受承租的店面前应检查门面的质量状况,并就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出租方提出,出租方维修合格后移交承租方
租赁期内,涉及租赁门面的卷闸门、墙面、天棚、地面、卫生设施、水、电路设施的维修责任及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九、店面装修及广告设置:承租人室内装修前应将装修方案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及出租方,在未发现造成主体结构安全及影响相邻店面使用的因素后方可进行装修
装修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为保证商业步行街建设风格,对外墙的装修及设置广告必须同出租方协商,经出租方同意方可进行,广告的发布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十、承租人的变更租赁期间,承租人欲将门面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使用必须告知出租人,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