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项目策划代理销售合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规定签订。 协议各方为: 有限公司:授权代表为 ,以下称“甲方”; 有限公司:授权代表为 __,以下称“乙方”。 第一部分 委托代理标的及工作内容 一、 委托代理标的 甲方系“ ”商品房项目(地名及项目名称均为暂定名,下称该项目)之合法进展商。 本项目位于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本项目共分 批开发建设及销售。 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本项目的商品房屋 商品房屋具体包括:可售商品住宅 平方米,共计 套。 可售商业 平方米。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 上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最终以测绘部门的实测面积为准。 二、 委托代理工作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全程营销策划、广告策划、行销工作。 2、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上述代理标的范围内的商品房代理销售及其他销售服务等工作。 3、 代理方式为全程独家总代理。在乙方代理期限内,本项目关于所进行的一切商品房销售工作均计入乙方销售业绩。 第二部分 委托代理期限及开盘 一、 委托代理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的委托代理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销售完毕后三个月止。 二、 开盘条件 1、 本项目的开盘条件为甲方已取得了本项目预售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售楼处完成了装修,同时具备使用功能;整体销售准备工作已完成。 本项目开盘日应当由双方商定,并经双方书面确认。甲、乙双方商定本项目的首次开盘日期暂定为 2024 年 9 月。如开盘时售楼处、销售通道的装修、装饰方案无法完成,甲、乙方约定的开盘日可另行商定。 2、 售楼处、销售通道的装修、装饰方案由乙方提出建议甲方确认审核。 3、 本项目开盘时,必须完成样板房、样板区的装修以及验收工作,若在约定开盘日期时无法完成上述工作,则甲、乙方约定的开盘日可另行商定。 第三部分 成功销售的界定 商品住宅的预售(销售)以套为出售单位。 甲方同意乙方销售指标的确认标准是:完成预售(或销售)合同签定并支付首付款项。 甲方同意乙方达到以下约定视为成功销售,可以结算销售代理佣金: 一、 办理按揭贷款的客户: 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与客户签定预售(销售)合同,客户缴纳合同约定的首期房款,并根据按揭银行的要求收齐贷款申请材料。 二、 一次性付款的客户: 乙方以甲方名义与客户签定预售(销售)合同,客户缴纳合同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