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目销售代理合同 委托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 1 条、总则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建设的太仓××现代城(暂定名)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 2 条、甲方委托乙方之物业 2.1、物业名称:××× 2.2、物业地点:××× 2.3、物业性质:×× 2.4、物业形式:×× 2.5、商业铺面待乙方营销方案报经甲方确认后,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如乙方的商业铺面营销方案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代理销售。 第 3 条、代理方式及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部分的全程营销和销售。 其中甲方关系户(内部优惠认购)的房源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 5-10%(以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优惠单为准),乙方协助办理预售合同的登记、银行按揭贷款、办理房产权证等相关手续,代理费按销售金额的 0.65%计取。 第 4 条、项目保证金 4.1、本代理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万元,签订协议时支付 50%,领取第一次商品房预售证后 3 天内付清 50%。乙方根据本协议各项条款全部按时完成整个项目策划、广告宣传、销售任务后,甲方将该保证金全部归还乙方(不计利息)。否则按违约条款执行,对此乙方无异议。 4.2、乙方提交给甲方整个项目完成情况总结,由甲方审核无误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以人民币结算方式向乙方返还保证金,乙方向甲方开具收到款项的收据。 第 5 条、代理期限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楼盘销售完毕之日止。 第 6 条、甲、乙双方商定按附件一之年度销售计划完成住宅销售任务。 6.1、各年度的季度和月的销售计划另行签订补充明确。 6.2、住宅销售合同总价 200×年 25900 万元允许+10%。 6.3、200×年的回笼资金按当年完成合同总价的 80%计,不足部分在下年度中补齐,200×年后的回笼资金以此类推。 6.4、本销售计划为年度计划,是根据本项目 200×年 7 月开工,200×年 8 月领取商品房预售证,200×年××月全部竣工交付使用的工期安排而设定。 6.5、若开工日期及开盘日顺延,则本销售计划顺延。 6.6、129,500 万元住宅销售总价的 80%以上视为完成当年销售任务指标,如甲方商品房预售证面积达不到各年度计划完成销售面积时,按比例减扣。 6.7、住宅建筑面积为暂定数,最终以有关部门核准的面积为准。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