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长春新华联奥特莱斯项目一期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建设单位:长春新华联奥特莱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签订日期:二 0 一五年 十月二十五日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建设单位:长春新华联奥特莱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施工单位: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签订了《长春新华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由于原合同内不含外保温及外墙砖施工,经业主讨论并提出增加原合同项目之外保温及外墙砖的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合同增加部分,暂估总价为 2736
31 万 元
现经建设方批准,增加工程可以实施,双方为此签订本补充合同
一、本补充合同暂估价人民币(大写) 贰仟柒佰叁拾陆万叁仟壹佰元(¥ 2736
31 万 元),补充合同工程细目的工程数量及单价详见附件
二、编制说明(一)、编制依据: 1、本工程实体项目套项依据《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24)、《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24)、《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24)、《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JLJD-JX-2024)
无论吉林省定额站是否出版新定额,均按上述定额执行,不执行新定额
材料价格、可竞争项目措施费、不可竞争措施费、其他措施费、其他间接费及取费标准同原合同;2、暂估根据原合同内容执行
(二)、取费标准:按原合同执行(三)、材料差价调整标准:主要材料价格执行甲方提供的价格(①外墙砖 37
3 元/平方米、②外保温聚苯板 330 元/立方米、外保温挤塑板 560 元/立方米、)二、本补充合同为《长春新华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调整及补充,其它事项完全按原《长春新华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执行
三、本补充合同正本 3 份、副本 5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