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长期库存原料质量监控制度一、目的为了有效控制库存原料的质量,防止原料因库存时间过长、气候变化等导致外观或营养成分发生变化而影响成品料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饲料厂保质期内的且贮存时间≥20 天的所有原料
原料保管和现场品控负责原料储存过程中的质量巡查和保存条件的管理
质量标准讨论室负责编制长期库存原料质量监控制度
分析实验室和疾控中心负责对库房内原料进行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的检测并进行判定
四、工作内容 1
监控方式及监控频次 1)日常巡查主要由保管员和现场品控负责,对每天使用的原料进行外观质量和贮存条件的检查; 2)定期检测主要由现场品控负责,对储存超过 20 天(5-9 月)和 30 天(其他月)的原料要进行外观、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的检测;储存时间超过 20 天(5-9 月)和 30 天(其他月)以后的原料每周进行一次外观、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的检测
3)含油饲料原料(豆粕、棉粕等)、动物中提取的饲料原料(鱼粉、肉粉等)、易吸收、结块的原料(麸皮、稻壳粉等)及临近保质期的原料作为重点监控对象
监控内容1)日常巡查主要监控内容包括原料的颜色、粒度、气味及霉变情况,同时要关注原料储存环境(温度、湿度、阴雨天气库房条件关注)等
2)定期检测除外观质量外,理化指标为主要监控内容
理化指标检测项目:蛋白原料主要检测水分、蛋白及卫生指标;能量原料主要检测卫生指标;维生素类主要检测单体的含量及纯度
3)临近保质期的原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因原料的保质期、使用量、季节等因素差异,距离标签标识保质期一个月的原料要重点关注保质期及理化指标的变化,并上报技术主管领导
异常情况界定 1)储存过程中原料出现发热、霉变、气味异常; 2)使用过程中粒度超出标准要求; 3)出现虫蛀、结块、鼠害等; 4)原料质量和检测指标超出《饲料原辅材料接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