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X 出租门面安全生产协议 为了仔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的原则,为确保甲、乙双方各自的经济利益避开遭受损失,凡在甲方提供的租赁商铺、房屋及场地的一切业户,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此安全协议,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为此制定安全协议如下: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提供商铺、房屋及场地供乙方承租使用,乙方在租用期间,是商铺、房屋及场地消防、治安第一责任人,并承担相应的消防、治安责任;自行负责商铺、房屋、场地及货物等一切消防安全工作
要加强安全管理,合法经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或其它违法活动
二、乙方在租用期间,对所租用的商铺、房屋、场地、设施负有全部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对场所的公用设施要自觉维护,一旦损坏将无条件赔付
三、乙方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家属、临时工人、客人、装运人员的安全教育或有关安全方面的培训,并应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四、乙方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危险品,禁止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严禁使用电气取暖设备,不得使用电炉子等
如擅自存放和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即负责赔偿给甲方等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乙方对室内固定的电源线路,严禁私自更改或违章搭接,对必须更改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
若私自接线,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拆除,有权拉闸停止供电
六、乙方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防止煤气中毒, 并设专人负责
储存商品、货物的库房及营业商铺严禁使用明火,不得用炉子直接取暖
班后做好当日清理检查工作,做到确保安全
七、乙方要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确保完好使用
必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房前门前及道路两侧堆放商品杂物等
同时要加大防范工作力度,如乙方防范设施不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