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门面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城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门面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门面房的位置、面积: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房位于通道县双江镇城东路1 栋二楼,门面编号:213、214,面积为 220㎡。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1、本合同租期限为 3 年,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20年 9 月 1 日止。2、租期届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3、本门面房租赁用途:KTV 歌厅。第三条 合同租金、租赁期相关费用及税金:1、门面租金和本栋二层其它人家门面租金一样,随行就市,门面租金该增同增,该减则减。2、乙方应半年交租金一次,租金为:每月 4400 元,半年标准是 26400 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假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4、乙方须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责,依法按时交纳尖由其负担的各项费用。第四条 房屋的转租: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第三方,但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有关转租的条件及程序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第五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协议内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