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集团内部人事调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集团内部人事调动工作,保证集团内部各部门、子公司的员工调动工作能够有序、及时的完成,适应集团各部门、子公司的进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调动类别1、调动:指因工作需要,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人员调动
被调动人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和劳动合同关系情况,有下面两种:1)调动人的劳动合同关系在仍在原单位,社保公积金由原单位代为员工缴纳费用,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由调入方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入方的规定执行
调入公司于年底 12 月 26 日前将社保公积金(企业缴纳部分+员工缴纳部分)一并转入劳动合同签订公司
2)调动人的工资、档案、社保、公积金等转入新公司,劳动合同重新签订
附表:劳动合同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待遇情况一调出方负责√代为缴纳费用调入方负责√√√√情况二调出方负责调入方负责√√√√√2、借调:由于某项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或子公司临时借入的人员,在完成某项工作或借调期满时需返回原公司
被借调人的劳动合同关系仍在原单位,工资、社保公积金也由原单位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入方的规定执行
3、任命:公司下发的任命文件或会议形成的调动员工的决议
二、员工调动工作原则1、人员调动审批手续必需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再由各公司人事部门办理
2、人员调入单位在已核定的编制范围内,才可按规定办理员工调动审批手续;需增加编制或未核定人员编制的,必需先申报人员编制,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所需人员方可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3、调动人员审批手续办理完毕,按规定办理完调离原工作岗位手续后,方可到调入方公司报到,否则不得离开原部门和工作岗位
4、未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发函明确调动的,一律视为无效调动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调动程序属跨公司间、集团职能部门间调动的,调入、调出方分别签署意见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