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阳煤人字〔2024〕113 号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阳煤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现将《阳煤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2014 年 1 月 29 日阳煤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依法保障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矿、分、子公司(不含非控股公司)、中心、集团公司机关部室及直属单位(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条 集团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在册员工一律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负有相互如实告知义务
第五条 劳动合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员工订立
一、董事长代表集团公司与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以上管理—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人员、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行政正职及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室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二、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由法定代表人与本单位员工订立劳动合同
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由董事长委托(不再签发委托书)其行政正职与本单位的其他员工订立劳动合同
第六条 新进入集团公司的员工,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起即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用人单位必须与其在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
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其劳动关系
超过规定期限不到用人单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