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目内部经营协议甲方:苏州万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项目经理 为充分调动项目管理人员积极性,根据“权责对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经公司与项目经理充分协商,双方决定签定本协议
一、 项目经理权责 为落实权责对等原则,双方一致同意将项目经理的权责明确如下:1、执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服从项目管理中心、区域经理领导,积极配合业务、投标等部门工作;2、负责组建项目管理班子,报公司备案后执行;3、领导成员及时完成项目施工、资金回笼、项目审计,并对本项目盈亏、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业主关系等负责;4、前期有权参加合同评审,提出相应意见与建议;5、代表项目部审批本项目的材料、人工、管理费用等由项目部发生的所有费用;经公司内控部门确认后,按公司合同格式对外签订分包合同与材料采购合同;6、接受公司内检并按内检要求进行整改;7、做好完工工程的审计工作及资金结算工作,配合内控部门进行成本抽查与复核、内审;8、对项目部成员的收入提出方案,报公司核准后执行
二、 项目经理团队的利益与风险为落实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将项目经理团队收益组成及亏损承担责任明确如下:本协议所涉及的所有收入均为税前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按国家规定由公司统一扣除
项目经理的收入分为三部分组成:基本年薪、项目经营损益挂钩收入、其它单项奖励
基本年薪计入日常项目管理成本,项目内部经营损益挂钩收入从项目利润中开支
1、基本年薪基本年薪以本年度项目部完成产值总额(甲供材除外,以公司三张表为准)作为基础
具体为:承办项目产值在 500 万元(含)以下,基本年薪为 5 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300 万元合同产值增加基本年薪 1 万元
不足 300 万元部分不再计算
基本年薪的确定同时也将参照项目经理负责施工项目的个数、难易程度、地点远近来确定,原则上平均合同产值为 1000 万(不含样板房),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