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浙江馋喜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原(辅)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采购方): 电话: 传真: 乙方(供货方):地址:联系人:电话: 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采购乙方生产或经营的食品原(辅)材料一事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采购信息及下单方式1
采购的食品原(辅)材料(以下内容中可以用“货物”表示): 2
下单方式:甲方通过电话向乙方报采购计划
第二条:采购、供货要求:1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标准
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以下食品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3)、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5)、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6)、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7)、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8)、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9)、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10)、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11)、国家为防病等特别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2)、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三条:验收及索证第 1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时,须无条件接受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