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某某单位、公司、企业名称)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文本(一)进货查验(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四)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六)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需加盖公章 (某某公司、企业)进货查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和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如下制度
一、从有合法资格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仔细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对购入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和许可证件,并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影印件、电子文档)备查
三、按食品品种和批次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由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影印件、电子文档)备查
四、在采购预包装食品时,仔细查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和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还应当查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五、不采购和销售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