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重点知识 1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和时限
(1)时限为 7 天的工作程序
① 申请延期开工的程序: 当承包方拟提示延期开工的要求时--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前 7 天书面提出,工程师接到申请后 48 小时内书面答复,过时限不答复即为承认其要求
若因发包人原因要求延期开工--工程师书面通知
造成的承包方损失,发包人赔偿
② 支付预付款的时限及程序: 发包人支付预付款的时限--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前 7 天
超过时限不付,承包方在规定预付款时间 7 天后要求支付
发包方如仍不支付--承包方在 7 天后可停止施工,发包人承担责任
③ 工程量计量程序: 承包方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工程师收到后 7 天内核实计量--超过 7 天不核实计量,自第 8 天起以承包方计量为准
计量前 24 小时通知承包方--如不通知,工程师核实计量无效 承包方收到通知后参加工程师的核实计量--如不参加,则以工程量的核实计量结果为准
(2)时限为 14 天的工作程序
①非承包方原因的工期延误要求工期延长的程序: 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工程师书面提出报告
工程师收到后 14 天内确认
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延期
② 合同价调整的程序: 可以调价的原因--法律法规要求、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造价管理部门公布
一周内停水、电、气累计超过 8 小时
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承包方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并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收到后 14 天内予以确定并提出修改意见
14 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同意该项调整
③ 工程款支付的程序(按工程计量程序): 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工程师开具支付证书
收到支付证书后 14 天内,发包方支付工程款
逾期未支付,承包方可发出通知要求付款
发包方仍未支付,应协商延付
协商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