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讲 律师实务中法律资料的检索与运用 Ⅰ、教学目的和要求 (1 )掌握法律资料的概念和类型; (2 )熟悉各类法律资料的收集; (3 )了解律师实务中的法律运用
Ⅱ、教学内容 一、法律资料的概念和类型 二、法律条文和典型案例的收集 三、法学理论的收集 四、律师实务中的法律运用 Ⅲ、教学重点和难点 (1 )法律资料的概念和构成; (2 )律师实务中的法律运用
Ⅳ、复习思考题 1 、什么是法律资料
它有哪些类型
2 、作为一名律师,应当如何收集各类法律资料
3 、律师实务中如何运用法律
第十七讲 律师实务中法律资料的检索与运用 教学内容: 一、法律资料的概念和类型 1、法律资料的概念
(1)资料的含义(提问式)
(2)法律资料的概念
法律资料是指记载、体现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资料,主要是指文字材料
2、法律资料的类型
(1)国家法律法规条文
包括程序法规和实体法规
(2)法学理论
问题:为何可以作法律资料
提示:例见广陵离婚起诉权六个月之“新情况、新理由”的理解和认定
《民事诉讼法》条 111,第(七)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 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3)典型案例
问题:为何可以作法律资料
提示:例见江都行政诉讼“扰乱单位工作秩序”的理解和认定
“时爱民不服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以扰乱机关工作秩序对其治安处罚决定案”——《人民法院案例选(行政卷)》1992年至 1996年合订本,人民法院出版社 1997年 4月版,第 12至 16页
二、法律条文和典型案例的收集 1、对法律条文的收集
(1)收集《公报》(《立法法》条规定公报是最高标准的法律文本)
第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 第二,国务院公报;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第四,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第五,地方人大常委会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