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外测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供电局(以下简称“我局”)红外检测与诊断工作,进一步规范电网红外检测工作,保障红外测温设备能够有效的发挥作用,充分发挥红外检测技术对电网安全运行的作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664-1999《带电设备红外诊断技术应用导则》及《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红外技术管理制度》,并结合我局使用红外检测设备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局带电设备红外检测、诊断和相应管理工作
一、总则 (一)本制度规定了电气设备红外检测工作的管理要求,提出了诊断技术和过热缺陷的判断方法
我局生产技术部全面负责红外检测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各生产单位应明确一名生产领导分管红外检测工作
必须设立红外检测的专(兼)责人,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单位的红外监督工作
(四)各生产单位应负责对红外检测设备的使用、缺陷的汇总、总结及上报工作
(五)各生产单位班组(变电站)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本单位带电设备红外检测与诊断工作,负责红外检测诊断技术的应用和红外检测设备管理
(六)人员基本要求 1、从事红外检测与诊断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 (1)从事红外检测与诊断工作的人员应熟悉红外检测与诊断技术的基本原理,掌握 红外检测仪 器 的工作原理、主要性 能、技术指标以及操 作方法,并能熟练 操 作红外检测仪 器
(2)从事红外检测与诊断工作的人员应了解 电气设备的性 能、结构 、运行状 况
(3)从事红外检测与诊断工作的人员应熟悉掌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664-1999《带电设备红外诊断技术应用导则》和本管理制度,掌握 《国家 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变电站和发电厂 电气部分、电力线 路 部分)(试 行)》和现 场 试 验 的有关 安全规定
2、红外检测的范围 :只 要表 面发出的红外辐 射 不 受 阻 挡 都 属 于红外诊断的有效监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