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燃烧性能技术法规、标准和测试方法 1 概述 所有的天然纤维素或再生纤维素纤维织物以及部分经整理或未经整理的其他天然或合成纤维织物都是可燃的,这些织物在接触明火源时,容易引起燃烧,由于其易燃性以及火焰的蔓延性等因素,致使一些可燃织物在制成服装供消费者使用时,会危及到消费者的安全
鉴于以上原因,为保障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或减少火灾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各国针对织物及其制品的易燃性能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相关检测方法
欧美、日本等国很早就对一系列纺织产品的燃烧性能进行了立法,包括服装用织物、睡衣、儿童睡衣、地毯、床垫、窗帘等,要求须经燃烧试验合格才能生产和使用;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还立法规定凡在高层建筑、航空、海运、医院疗养院、群众集会场所及易燃工作区等使用的纺织品必须经耐燃测试合格
本文主要介绍美国、加拿大、日本、欧洲及中国相应的技术法规、标准和主要测试方法
2 纺织品燃烧性能技术法规与标准 2
1 美国 美国早在 1953年就通过了《易燃织物法案》(FFA),在 1954年和 1967年又进行了修订,并由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强制执行(表1)
标准及法规 适用范围 燃烧性能技术要求 备注 16 CFR 1610 服用纺织品易燃性标准 等级1: 一般易燃性 不含绒、软毛、毛绒簇和棉绒的织物以及其他表面没有凸起纤维的织物
火焰蔓延时间≥3
可用于服装制品
含绒、软毛、毛绒簇和棉绒的织物以及其他表面没有凸起纤维的织物
火焰蔓延时间≥7 s或表面燃烧虽然比较迅速(在0 ~7 s之内),但火焰强度不能点燃或熔融织物的基质
等级2: 中等易燃性 含绒、软毛、毛绒簇和棉绒的织物以及其他表面没有凸起纤维的织物
火焰蔓延时间为 4~7 s(含基底组织的燃烧、熔融时间在内)
可用于服装制品,但应谨慎使用,因纺类织物的易燃性测试结果会随织物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