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规范对剪重比的规定: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第 5.2.5 条及《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 4.3.12 条规定: 抗震验算时,结构任一楼层的水平地震剪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nEKijjiVG 式中:EKiV-----第 i 层对应于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楼层剪力; -----剪力系数,不小于表 5.2.5 规定的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值,对 竖向不规则结构的薄弱层,尚应乘以 1.15 的增大系数; jG ----第 j 层的重力荷载代表值; n -----结构计算总层数。 表 5.2.5 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值 类别 6 度 7 度 8 度 9 度 0.05g 0.10g 0.15g 0.20g 0.30g 0.40g 扭转效应明显或基本周期 小于 3.5s的结构 0.008 0.016 0.024 0.032 0.048 0.064 基本周期大于 5.0sd 的结构 0.006 0.012 0.018 0.024 0.036 0.048 注:基本周期介于 3.5s和 5.0s之间的结构,按插入法取值; 二、对规范规定的理解 (一)剪重比(剪力系数)定义: 楼层剪力与其上各层重力荷载代表值之和的比值。 (二)意义:由于地震影响系数在长周期段下降较快,对于基本周期大于3.5s的结构,由此计 算所得的水平地震作用下的结构效应可能太小。而对于长周期结构,地震动态作用中的地面运动速度和位移可能对结构的破坏具有更大影响,但是规范所采用的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只反映加速度对结构的影响,对长周期结构往往是不全面的。出于结构安全的考虑,当计算的楼层剪力过小时,提出了对结构总水平地震剪力及各楼层水平地震剪力最小值的要求,规定了不同烈度下的剪力系数,当不满足时,需改变结构布置或调整结构总剪力和各楼层的水平地震剪力使之满足要求。(《抗规》第5.2.5 条文解释) 简而言之,控制剪重比,是要求结构承担足够的地震作用,设计时不能小于规范的要求。 剪重比与地震影响系数由内在联系:λ=0.2αmax。 (三)调整范围:只要底部总剪力不满足要求,则结构各楼层的剪力均需要调整 (地下室不做控制), 不能仅调整不满足的楼层。 (四)调整目标:剪重比调整后,除了内力以外,倾覆力矩和位移也需要调整。 即意味着,当各层的地震剪力需要调整时,原先计算的倾覆力矩、内力和位移均需要相应调整。剪重比调整系数直接乘在该层构件的内力和位移上。 (五)调整方式分为三段:加速度控制段、位移控制段和速度控制段 底部总剪力不满足最小要求而中、上部楼层均满足最小值时,分三段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