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极限状态的基本概念 一、结构上的作用 二、结构的抗力及其不定因素 三、结构的功能要求 四、结构的极限状态 五、结构安全等级 一、结构上的作用 (一)作用及作用效应( effect of action) 结构在施工和使用期间,将受到其自身和外加的各种因素作用,这些作用在结构中产生不同的效应——内力和变形
这些引起结构的内力和变形的一切原因统称为结构上的作用
作用在结构上产生的内力(弯矩、剪力、扭矩、压力和拉力等)和变形(挠度、扭转、转角、弯曲、拉伸、压缩、裂缝等)称为作用效应
由第一类作用,即荷载引起的效应,称为荷载效应
(二)作用的分类 1
按时间的变异性和出现的可能性分类,结构上的作用可以分为三类: (1)永久作用(permanent action) 永久作用在结构上的作用值,在设计基准期(design reference period)内不随时间变化,或其变化值与平均值相比可以忽略不计
(2)可变作用(variable action) 在设计基准期内作用值随时间变化,且其变化值与平均值相比不可忽略
(3)偶然作用(accidental action) 偶然作用在设计基准期内出现的概率很小
一旦出现,其持续时间很短,但其量值很大,如罕遇地震、车辆或船舶撞击力
按照空间位置的变异性分类 (1)固定作用 在结构空间位置上具有固定位置的作用,但其量值是随机的,如恒荷载(dead load)、固定的设备等
(2)自由作用 在结构空间一定范围内可以改变位置的作用,如车辆荷载、人群荷载等
按照结构的反应分类 (1)静态作用 在结构上不产生加速度或产生加速度可忽略不计的作用,如结构自重
(2)动态作用 在结构上产生不可忽略加速度的作用,如汽车荷载、地震等
(三)作用代表值(representative value of an action)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