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500kV 系统继电保护光纤通道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加强继电保护光纤通道管理,进一步提高继电保护光纤通道可靠性,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主要依据《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4285-2006)、《线路保护及辅助装置标准化设计规范》(Q/GDW 161-2007)、《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 995—2006)和《光纤通道传输继电保护信息通用技术条件》等制定。 3.本规定适用于 500kV 继电保护光纤通道的调度、设计、基建、运行维护等。220 千伏及以下系统可参照执行。 二.专业管理职责划分 1.专用纤芯方式 1.1 保护用光纤直接由龙门架接续盒引出到线路保护装置的,接续盒至保护装置的光缆由继电保护专业负责维护。通信专业协助进行光纤的测试及熔接工作。 1.2 保护用光纤由通信机房光配线架(ODF)引出到线路保护装置的,通信专业与继电保护专业以光配线架为分工界面。龙门架接续盒至通信机房光配线架的光缆及光配线架由通信专业负责维护。光配线架至保护装置的光缆由继电保护专业负责维护,通信专业协助进行光纤的测试及熔接工作。 2.复用接口方式 2 保护装置复用通道以配线架(数字配线架或音频配线架)作为继电保护专业和通信专业的分工界面。继电保护接口设备(保护用光电转换器)至配线架间的电缆由保护专业维护,配线架和复用通信设备及其连接线由通信专业负责维护,继电保护接口设备由继电保护专业负责维护。 3.传输保护信号的光缆、数字电缆、音频电缆在通信侧各配线架的接线或改线方案由通信专业、继电保护专业的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接线由通信专业人员负责。接线时,继电保护专业人员应到场配合。 三.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 1.对于配置双套光纤差动保护的线路,要求至少一套光纤差动保护使用双通道。 2.线路两套光纤纵联保护通道应使用两条完全独立的路由。 3.采用复用光纤通道的线路两侧继电保护设备,其使用的继电保护接口设备应采用同型号、同版本的产品。 4.采用2M 方式传输的继电保护业务通道不得设置通道保护方式。 5.对于主干线光纤网络长度小于 30km 且建设有 OPGW 光缆的线路,宜优先采用专用纤芯作为保护通道。 6.对于传输继电保护信息的迂回光纤通道,迂回路由的站点应在500kV、220kV 系统 OPGW 光纤通信骨干环网上。 7.传输保护的迂回光纤通道,通道传输收发延时应相同,且单向 3 传输延时不得超过 10ms,所经过的站点不宜超过 6 个站点,迂回所经线路长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