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F 号劳勤^^法立法曾根撼
澳力特别行政显根本法
第七十一修〔一〕工鼠制定本法律
AA- *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修檄的本法律言丁定劳勤昌融系的一般制度
第二修定羲卷遹用本法律的规定,以下各晋司的定羲卷:〔一〕“俯主〞是指透谩合同,支配及领醇偏员工作,加向偏员支付幸艮酬的任何自然人、法人、辗法律人格之社困或特别委员曾;〔二〕“偏员〞是指透谩合同,在偏主的支配及领醇下工作,加收取幸艮酬的自然人;〔三〕“工作脩件〞是指不^是在劳勤^系或工作地黠方面,典俯主及俯员的行卷及表现有^的任何^利、 羲矜或情况;〔四〕“根本幸艮酬〞是指俯员因提供工作而鹰攫得的,由俯主典偏员^^或法律规定的所有定期金^余合付, 而不^其名稀或^算方式;〔五〕“浮勤幸艮酬〞是指由偏主酌情系合予的所有非定期系合付,尤指^^赠性^的津贴、葵金、佣金,以及偏 主辗法限制的小费等;〔六〕〞正常工作畤^〞是指俯员有羲矜在每日及每遇提供工作的畤^;〔七〕“缺勤〞是指俯员在正常工作畤^未上班;〔八〕“超畤工作〞是指在正常工作畤^以外暹行的工作;〔九〕“季^性工作〞是指基於工作的性^或情况,而须在一年中的某他季^或畤期暹行的工作;〔十〕“家矜工作〞是指旨在满足一家 I1 或等同者及其成员本身及特别需要的工作;〔十一〕〞具期限的劳勤合同〞是指随著具碓定或不碓定期限的期满而幺冬止的合同
第三修靶圉一、本法律遹用於所有渠矜领域的一切劳勤^系,但不影警以下数款的规定
二、本法律不遹用於以下情况:〔一〕赋予公共行政常局工作人员身份的公麟偏储法律^系;〔二〕配偶或具有事^婚姻^系的人之^的劳勤^系;〔三〕同膳宿且^第二貌等内的^^昌制系的人之^的劳勤^系;〔四〕根撼阜徒培^合同或融入就渠市埸的麟渠培^制度建立的^系
三、以下事宜由特别法例规轮:〔一〕典外地偏员之^的劳勤^系;〔二〕典海员之^的劳勤^系;〔三〕非全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