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滨州市深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改革指导意见试行)小学道德与法治是对小学生进行德育和法治教育的基础课程
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指导纲要>的通知》(鲁教基发〔2016〕2 号)《滨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滨办发〔2015〕24 号)、《小学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 年版)》和《小学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 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意见
以此引领教师规范教学行为,改变课堂教学重形式内容、轻体验感悟的教学方式,加大学校课程设置和资源开发的力度,指导全市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质量评价机制,实现全市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的规范化、科学化
第一部分课程育人价值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一门以学生生活为基础,以学生良好品德形成为核心,促进学生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
本课程集中体现国家意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贯彻和落实立德树人目标、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重要载体,是国家德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具有极强的教育性、生活性、活动性、综合性和实践性
本课程以培养学生良好道德品质为核心
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在实施中必须全面落实国家和社会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其中既包括学生对自己和他人的道德修养、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习惯,又包括学生对社会事物、社会现象以及对民族、国家、环境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等,以帮助学生适应现代生活公共道德修养的要求
小学生还处在道德品质发展的启蒙阶段,也是奠基阶段,教育的内容是最基础的
作为一门旨在帮助学生学会参与社会活动、学会做人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