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工程施工方法1 电气线路敷设1.1 一般规定(1) 电缆(线)敷设前,做外观及导通检查,并用直流 500V 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电阻不小于 5MQ;当有特殊规定时,应符合其规定。(2) 线路按最短途径集中敷设,横平竖直、整齐美观、不宜交叉。(3) 线路不应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有腐蚀性介质排放、潮湿以及有强磁场和强静电场干扰的区域;必要时采取相应保护或屏蔽措施。(4) 当线路周围温度超过 651 时,采取隔热措施;位处有可能引起火灾的火源场所时,加防火措施。(5) 线路不宜平行敷设在高温工艺设备、管道的上方和具有腐蚀性液体介质的工艺设备、管道的下方。(6) 线路与绝热的工艺设备,管道绝热层表面之间的距离应大于 200mm,与其他工艺设备、管道表面之间的距离应大于 150mm。(7) 线路的终端接线处以及经过建筑物的伸缩缝和沉降逢处,应留有适当的余度。(8) 线路不应有中间接头,当无法避免时,应在分线箱或接线盒内接线,接头宜采用压接;当采用焊接时应用无腐蚀性的焊药。补偿导线宜采用压接。同轴电缆及高频电缆应采用专用接头。(9) 敷设路时,不宜在混凝土土梁、柱上凿安装孔。(10) 线路敷设完毕,应进行校线及编号,并按第一条的规定,测量绝缘电阻。(11) 测量线路绝缘时,必须将已连接上的设备及元件断开。1.2 电缆的敷设(1) 敷设电缆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代。(2) 敷设电缆时应合理安排,不宜交叉;敷设时应防止电缆之间及电缆与其他硬物体之间的磨擦;固定时,松紧应适度。(3) 多芯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的 6 倍。(4) 信号电缆(线)与电力电缆交叉时,宜成直角;当平行敷设时,其相互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5) 在同一线槽内的不同信号、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应分类布置;对于交流电源线路和连锁线路,应用隔板与无屏蔽的信号线路隔开敷设。(6) 电缆沿支架或在线槽内敷设时应在下列各处固定牢固:1) 电缆倾斜坡度超过 45°或垂直排列时,在每一个支架上。2) 电缆倾斜坡度不超过 45°且水平排列时,在每隔 1~2 个支架上。3) 和补偿余度两侧以及保护管两端的第一、第二两个支架上。4) 引入仪表盘(箱)前 300〜400mm 处。5) 引入接线盒及分线箱前 150〜300mm 处。(7) 线槽垂直分层安装时,电缆应按下列规定顺序从上至下排列:仪表信号线路;安全连锁线路;交流和直流供电线路。(8) 明敷设的信号线路与具有强磁场和强电场的电气设备之间的净距离,宜大于 1.5m;当采用屏蔽电缆或穿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