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早产儿临床路径(县级医院版)一、 早产儿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早产儿(ICD-10P07-301 )
(二)诊断依据根据《儿科学》(第八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诸福棠实用儿科学(第七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胎龄在 37 足周以前出生的活产婴儿称为早产儿或未成熟儿
其出生体重大部分在2,500g以下,头围在33cm以下
其器官功能和适应能力较足月儿为差者,仍应给予早产儿特殊护理
凡因胎盘功能不足等因素而出生体重减轻到该胎龄正常体重第10 百分位以下或较平均数低两个标准差以下者称为小于胎龄儿(小样儿,成熟不良儿)
亦把出生体重2,500g 以下的统称为低体重儿,把出生体重低于1,500g 者称为极低体重儿,其中都包括早产儿和小于胎龄者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根据《儿科学》(第八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诸福棠实用儿科学(第七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保暖:出生后迅速将全身擦干,置辐射台(适用需机械通气的患儿)或入暖箱保暖
按下述调节暖箱温度: 不同出生体重新生儿的中性温度(暖箱)出生体重(Kg)中性温度35 0C 34 0C 33 0C 32 0C1
0 初生 10 天内10 天以后3 周以后5 周以后1
5 初生 10 天内10 天以后4 周以后2
0 初生 2 天内2 天以后3 周以后>2
5 初生 2 天内2 天以后2
呼吸管理 :(1)吸氧:患儿出现低氧和呼吸困难,可先头罩吸2 氧
若血氧饱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