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门诊特殊病种申请和审批指南一、办理依据:《关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泉劳医 [2010]210 号)二、办理条件或标准: 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患有11 项门诊特殊病种的一种或多种的参保人员三、办事程序: 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申请表市医保中心医务科审批市医保中心主任审批市医保医务科登记、发给门诊特殊病种诊疗证。四、提供材料:1、《门诊特殊病种、家庭病床审批表》一式两份;2、医院诊断证明书;3、辅助检查及化验报告单等资料,具体按各病种规定执行(详见办理门诊特殊病种注意事项);4、本人 IC 卡;5、一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1 张;五、承诺时限: 手续齐全,现场办理。六、收费标准: 免费七、收件窗口: 市医保中心医务科窗口八、联系电话: 85678062 85678065 办理门诊特殊病种注意事项参保人员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患有11 项门诊特殊病种的一种或多种, 可由确诊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表》 并附相关的诊断依据和一张近期1 寸彩色照片到晋江市医保中心医务科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和诊疗项目审批手续。具体如下:一、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1、定点医院经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二级(含二级)以上的定点综合性医院和肿瘤专科医院。2、审批手续须由定点医院经治主治医师提出申请,临床科主任签字, 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并附下列相关诊断依据之一, 报经医保经办机构确认。①、组织学诊断;②、细胞学诊断;③、影像学诊断。注:单纯凭影像学诊断,须经三级医院副主任医师(含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做出。二、重症尿毒症透析门诊特殊病种1、定点医院经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 以上并具备相应专科设置的综合性医院。2、审批手续凡重症尿毒症患者需进行透析治疗的应由专科副主任以上的医师(含副主任医师)作出诊断,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并附相关诊断依据,最后经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相关诊断依据和诊治项目详见 《关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泉劳医 [2000]210 号)附件一《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甲类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劳社 [2000]442 号)。三、结核病规范治疗1、定点医院经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结核病防治院(所)。2、审批手续结核病的诊断由专科主治医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