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发布时间:2024-2-27 12:40:16 点击数:8955] 一、正常晋升中级职务(职改字[1986]第 78 号)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级”工作 4 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级”工作 4 年以上;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级”工作 2 年左右。 2、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 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 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进展趋势。 ③ 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有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 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讨论、设计部门 ① 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讨论、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 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进展趋势。 ③ 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讨论、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纳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讨论、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 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二、破格晋升中级职务(浙经贸人事[2001]1285 号) 破格晋升工程师职务条件如下: 现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 4 年以上,但其学历在大专以下的,或学历在大专及以上,现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满4 年(必须满 3 年)的工程技术人员,在符合政治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下列 6 项条件中的 2 项者,可不受资历、学历的限制破格晋升工程师职务。 1、在省、部级专业性学术会议上,或在省、部级专业报刊杂志上,至少发表过二篇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2、获省、部级奖(指自然科学、科技进步、发明、星火四大奖)或市(厅、局)级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3、授予市(厅、局)级及其以上劳模、先进、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作者、科技尖子等称号(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或进入省“151 人才工程”、市“人才工程”人员。 4、获国家或省、部科技攻关获奖项目主要参加者,或市(厅、局)级科技攻关重大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5、主持大中型企业(或项目)主要工程技术工作,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长期在生产技术开发第一线从事技术工作,解决了设计、工艺、生产、施工中技术难题,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获市(厅、局)级及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