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某公司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1.目的:为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自有职工及外包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管理。3.职责:3.1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的考核及质量奖罚的管理。3.2 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奖励基金审批。4.制度内容4.1 考核对象: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4.2 考核内容:4.2.1 施工质量记录齐全。4.2.2 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4.2.3 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4.2.4 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4.2.5 过程控制记录:各单位、部门要把公司质量技术部的《单位安装工程文件资料检查清单》根据工程细划在不同阶段需要哪些记录并落实到人,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质量管理部要根据计划清单分阶段检查落实情况并打分,低于 85 分者,取消质量奖评定资格。4.3 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4.4 按月进行考核,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质量奖全部发放给单位,由各单位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考核评分(附表 1)表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管理部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审核发放。4.5 对个人奖罚办法:4.5.1 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4.5.1.1 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 100 元。4.5.1.2 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职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 20~100 元。按月单独发放。4.5.1.3 对外包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4.5.1.4 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质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质量管理部负责。4.5.2 对专兼职质检人员的考核:4.5.2.1 对专兼职质检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4.5.2.2 考核以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在整改(有记录)前被其它人员(非专兼职质检人员)发现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二次则扣罚 50 元,每增加一次加罚 50 元。4.5.2.3 未按程序履行验收手续不享受奖励。4.5.2.4 由质量管理部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