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新人社发〔2024〕68 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建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的通 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建设局、各地、州、市人事局建设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建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或建议,望及时告知我们
原《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职 务 任 职 资 格 条 件 ( 试 行 ) 〉 的 通 知 》 ( 新 人 职 字〔1993〕339 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破格”评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暂行条件〉的通知》(新人职字〔1995〕163 号)停止执行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建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在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造价、暖通、给排水、燃气、供热、道桥、园林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举、评审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仔细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任务,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 职称外(汉)语要求,符合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
第四条 参加专业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公布的合格标准
第五条 参加本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
第六条 在任职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第七条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条件(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