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渝建发〔2024〕13 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为仔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场地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结合我市实际,市建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仔细遵照执行。2024 年 3 月 6 日印发的《严格控制主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暂行工作方案》(渝建发〔2024〕34 号)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废止。各区县、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问题,请与市建委建管处联系(联系人:田路,联系电话:63857726)。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九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一、控制范围主城 2737 平方公里及渝北、江津的部分区域。其他区县(自治县)的城区区域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适时推动。 二、工作目标在控制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场地全部实施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取得明显成效。 三、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七项强制性规定 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实行标本兼治,严格实施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预拌商品混凝土使用、烟尘控制、运输车辆管理、专项方案编制、施工湿法作业等七项强制性规定。 (一)现场全封闭施工规定建筑施工场地必须实行围挡全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 1.8米(注水式塑料围挡除外),不得超过 2.2 米。围挡应坚固、稳定、洁净、美观、法律规范成线,沿施工场地四周连续设置并要进行彩画美化,做到定期粉刷、保证美观。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结构主体二层(含二层)以上,必须采纳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密目式安全网要保持洁净、整齐、牢固,无破损。施工现场使用的脚手架钢管须漆成黄黑相间或红白相间颜色(同一施工场地应统一)。 (二)场地坪硬化规定进出口通道及施工场地场内道路应用混凝土硬化覆盖,路面平整、坚实,能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沉砂井和排水沟等车辆冲洗设施,配置高压水枪。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控制区范围内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上或混凝土使用量 500立方米以上的建筑施工场地,必须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