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轨道交通三期工程 BT 工程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办法(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 通过全过程、全方位对轨道交通三期工程 BT工程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比,督促三期 BT 工程施工单位严格根据工程合同规定履约到位,形成“争先创优、奖优罚劣”的建设局面,保证轨道交通三期工程建设各项管控目标按期实现,不断提升轨道交通三期工程管理水平,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轨道交通三期工程 BT 工程施工单位的考核管理,包括 BT 项目公司、BT 工程各标段施工单位的综合考核,三期工程其它项目有关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参照此办法执行。第三条 [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奖优罚劣、齐抓共管原则。第二章 考核依据第四条 [考核依据] 主要依据深圳市轨道交通三期工程 BT合同,深圳地铁有关规定、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4);(二)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三) 市政府、地铁集团有关文件等;(四) 考核领导小组认为应该纳入的其它依据。第三章 考核组织第五条 [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考核工作的统一部署、协调、监督等,审批奖惩决定。组长:集团公司总经理副组长: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成员:建管部、各建设分公司、建管部、安质部、合约部、企管部、监审部和党群部负责人。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等工作,提交考核结果并提出奖惩建议。考核办公室常设在建设管理部,建设管理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第四章奖励基金第六条[项目奖金总额]根据 BT 合同约定,BT 范围内经政府批准初步设计概算中工程费用的 0.7%用于考核评比的奖励基金,本办法按取 0.65%计取作为作为本办法中的各类奖励基金,。剩余部分用于其他奖励。第五章考核办法第七条[考核周期] 考核原则上以季度、年度及年度作为一个评价期,季度检查由考核办公室牵头组织现场检查,年度排名得分按各季度权重各 25%综合计算,年内少于 1 个季度施工的标段不参加考核评比。第四季度不进行评比,统一进行年度评比。第八条[考核方式]季度考核方式实行日常考核、季度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日常考核权重占 5060%,季度末考核权重占 5040%。年度考核按当年四个每季度综合考评分核权重各占 25%计算得出。...